關於藏傳佛教之......

2015年8月12日 星期三

(轉載)真心新聞網:掀開譚崔十四根本墮戒的神秘面紗 第三十五則:金剛上師對女人不離不棄

更新日期:2015/08/12     08:00

(真心新聞網採訪組台北報導)正覺教育基金會董事長張公僕表示,本則為第十四根本墮戒,內容為輕慢女人宗喀巴照例亦分兩點說明,第一點:於何對象違犯過失
宗喀巴云:「第十四條根本墮戒,謂輕慢女人。因為她們的本質即是智慧故,不應輕慢。亦分兩點說:一、於何對象違犯過失?謂女性。
宗喀巴與施設此第十四根本墮戒者,顯然是不懂世俗法之人,僅僅「輕慢女人」,就判定為違犯根本墮戒,不可懺悔;於理、於事,都說不通。「輕慢」乃「輕視傲慢」,對人不尊重之意。古時候的印度與中國家庭,一向是「重男輕女」,將延續香煙的責任,全都放在男人的身上而忽視女權;女人生在如此的家庭中,是沒有任何地位的。所以「輕慢女人」在古時的印度與中國社會中,是經常看得見的事實;例如嫁妝不夠多、生不出男孩的媳婦,在夫家經常是沒有什麼地位的,更何況古時候的印度與中國社會中,男人擁有三妻四妾乃平常之事,這些都是舊社會中不正確的社會風俗。
再說宗喀巴也是不懂佛法之人,佛說過一個家庭中男主人與女主人要各自擔負其責任,各自有其障礙之處,其中女人之身具有五種障礙:「一、不得作梵天王,二、不得作帝釋,三、不得作魔王、四、不得作轉輪聖王,五、不能成佛。」既然女人有此五障,可見不論身為男人或女人,都有先天的業障問題。以世間儒家禮教而言,「輕慢了女人」,表示說這個人的教養差,傲慢無禮,目中無人;但這些只是個人的教養問題,也是個人的內在涵養出了問題。但僅是因為「輕慢女人」便要下墮地獄嗎?一般人難免脫口而出:「你唬誰呀?」因為「輕慢女人」與違犯佛法戒律全然無關;但宗喀巴畢竟已經說是犯戒了,那麼「輕慢女人」與違犯根本墮戒,究竟在什麼地方扯上關係?宗喀巴這些說法倒底是指什麼呢?。
宗喀巴云:「因為她們的本質即是智慧故,不應輕慢。」又說:「戒文所說『智慧』,是指大樂之智。『本質』,是指本初的存在。」根據宗喀巴的說法,女人「本初的存在」,就有「大樂之智」,意思是說,女人天生就有成就男人「大樂」的智慧。看到這裡,不禁莞爾:原來是這麼一回事!在宗喀巴的眼裡,女人是讓眾喇嘛性高潮的「大樂之寶」,所以不可「輕慢」,否則就是犯戒。
宗喀巴將女人如此的高舉,原來就是為了整個藏傳佛教密宗四大教派所有喇嘛設想,因為譚崔法門把男人的金剛杵叫作「方便」,而女人的蓮花叫作「智慧」;因為「蓮花」寶貴,擁有讓男人入於「大樂境界」的天生智慧。既然如此,為什麼不將「譚崔金剛乘」改名為「譚崔蓮花乘」?因「譚崔蓮花乘」天生有智慧,而「譚崔金剛乘」不過是個忽悠人們的晃子。
宗喀巴所說的「大樂」,不是於佛法中究竟解脫的「常、樂、我、淨」之大樂,而是「男女行淫的性高潮」。換句話說,在藏傳佛教密宗四大教派諸上師的眼裡,女人的「蓮花」,天生就有令男人「飄飄欲仙」的本事,所以「不應輕慢」。
修學佛法以實證法界實相的智慧為第一優先,這才是修學佛法最大、也是最終的目的。從宗喀巴所說的字句當中,不教育女人有關佛法的知見,也根本不將女人當作一回事;卻將女人當成是「行淫」的工具,也當成「天生」是「淫樂」的「智慧佛母」。從他的字裡行間,透露出對女人的定義就是「本質即是智慧故」,如此的思想與行為,對於女人來說,是一種無形的傷害,也是人格上的一種污辱;無怪乎多年來用己身的「蓮花」讓喇嘛大樂」的坎貝爾女士,最後終究發現自己只是喇嘛的性奴隸罷了,忍無可忍之下,即使被咀咒不得講出祕密,終究還是寫出了《空行母》一書,把女性在密宗裡的性奴隸實質講了出來。
從譚崔十四根本墮戒的施設條文來看,從頭到尾都是經過設計而有。第一根本墮戒:不可輕毀根本上師,第十四根本墮戒:不可輕慢女人,意思很明顯,兩個行「雙身法」的男人、女人,全都不可以「輕毀」、「輕慢」,否則就是違犯根本墮戒,都因為輕慢了女人以後,喇嘛們將來就難以找到願奉獻身體的女人了;貨源短缺時,還談什麼弘揚無上瑜伽的事呢?換句話說,暗中作男女行淫勾當壞事的人不犯戒,知道密宗邪淫真相而舉發這種「醜聞」的人,倒反而是違犯根本墮戒。合理嗎?當然是完全不合理!所以才要施設譚崔十四根本墮戒,來壓制內部金剛乘修行者知道真相以後的「窩裡反」,以及堵住知道這些內情的親友之嘴。從這些戒條的施設看來,就是要預防有人說「根本上師好下○」、「智慧佛母好下○」;這種有頭、又有尾的戒條施設,無形之中,將「譚崔金剛乘雙身法合理化,以杜絕眾生悠悠之口。
既然宗喀巴將女人說為「本質即是智慧故,不應輕慢」,那麼達賴、諸法王、諸活佛、諸仁波切等這批「勇父金剛上師」,應該下台一鞠躬才對;因為這批人在行淫當中,能夠引生「性高潮」,來達到「即身成佛」境界,乃得力於「智慧佛母」之「行淫智慧」的導引。不過,宗喀巴又有一套說詞,說「勇父金剛上師」有「方便法門」,能夠引領「智慧佛母」到「雌雄等至」的境界;也就是說,一個有「方便」,另一個有「智慧」,兩者合作齊赴「即身成佛」境界。總之,一旦在「杵蓮和合」的情況下,究竟是「方便引導智慧」,還是「智慧引導方便」?反正在「你濃我濃」的情境下,又何必分彼此!「合久必分、分久必合,分分合合,合合又分分」,和合「歡喜佛」在眼前,分離「歡喜佛」在天邊。
宗喀巴所云「不可輕慢女人」,乃以廣義來說:「意指不論是化身為女相的勝者金剛亥母,還是任何一般的女性,都是違犯對象。教說:智慧佛母,乃是瑜伽師成就大樂智慧的基礎藉因。
瑜伽師」指與法相應者,乃說於三乘菩提能夠觀行之修行人。此處宗喀巴所言之「瑜伽師」,乃指男女行淫之「金剛上師」,是與淫樂境界相應的人;與解脫根本不相應,也與佛菩提無緣之人。宗喀巴不可輕慢女人」的意思,乃說不論是「一般的女性」,抑或是「化身為女相的勝者金剛亥母」。能夠有「化身」能力者,必然是喜好「雙身行淫」的夜义、羅刹等鬼神,例如豬頭人身的金剛亥母;當她們化身為「智慧佛母」外相的「金剛亥母」時,必定「有性的需求」,才會來到行淫現場。縱使「智慧佛母」長相如「亥母」(亥為十二生肖之尾),有一顆野豬頭,對於金剛乘修行者而言仍是「不可輕慢」;雖說「外表抱歉」,但牠們功力深厚、「行淫智慧無邊」,能夠讓金剛乘修行者進入「大樂境界」,故說「不可輕慢」。然而宗喀巴真正的意思是說,只要是女人,不管是普普通通的,或是擅長行淫的「金剛亥母」等豬母,都不可以有「輕慢之心」,也就是「有蓮花就要鑽」,不可以輕慢喲!否則就是違犯根本墮戒。

宗喀巴所云:「教說:智慧佛母,乃是瑜伽師成就大樂智慧的基礎藉因。宗喀巴所引用「教說」之「」,自然是指「譚崔佛教」,也是今日流竄在全球各地的藏傳佛教四大派。換句話說,藏傳佛教的基本教義就是「譚崔金剛乘雙身法,女的修行者曰「智慧佛母」或是「明妃」、「空行母」、「度母」等,男的修行者曰「金剛上師」、「勇父」等諸多名稱。從這樣的「教說」得知,「譚崔金剛乘」的修行法門,是需要有男、也有女,才能成辦其「大樂」。換句話說,「瑜伽師成就大樂智慧的基礎藉因」,必須藉助於「智慧佛母」的行淫智慧,否則是免談;亦即「瑜伽師」能夠成就「大樂智慧」,非自己之功,乃得力於「智慧佛母」的教導與配合。從此處的說法得知,藏傳佛教四大教派的「瑜伽師」,非是佛教所說,有解脫智慧、佛菩提實相智慧之真正的「瑜伽師」;乃是與「智慧佛母」之「蓮花」相和合時,才有之「大樂智慧」,此乃世俗男女很容易擁有之「床笫淫樂藝術」。
宗喀巴的說法與「譚崔金剛乘雙身法施設此根本墮戒「不可輕慢女人」的角度來看,並不是真的對女人尊重,而是因為對女人有一種「性需求」。因為藏傳佛教四大教派的基本教義就是「雙身法」,必須有「對象」才能進行;「金剛杵」缺少「蓮花」的支援不能成事,而「蓮花」也需要「金剛杵」相挺才能達到需求。從這個根本墮戒的內文來看,宗喀巴是以「男性金剛上師」的角度,來說「不可輕慢女人」的戒條。
尊重女性乃是現代文明社會中應該有的作人道理,男女平等乃是普世的價值;若有觸犯,可能就有麻煩事上身,這在現今社會中是經常看得見的事。也就是說,「輕慢女人」是個人的修養出了問題,若不知檢點,將之擴大而成為污辱行為,難免遭到有識之士的檢點而吃上官司。所以,對一般的女人有「輕慢」的言語與行為,只是會為自己惹來麻煩;至於說「輕慢女人」,會嚴重到違犯根本墮戒下地獄,那也未免太誇張了。
宗喀巴之所以將「不可輕慢女人」施設為根本墮戒,乃為「譚崔」基本教義設想,因為「雙身法」缺一不可;猶如「打麻將」,如果「三缺一」必不能成局。基於「譚崔金剛乘雙身法的立場,而有此「輕慢女人」的墮戒施設。對宗喀巴以及藏傳佛教四大教派諸上師而言,「不論是化身為女相的勝者金剛亥母,還是任何一般的女性,都是違犯對象」。宗喀巴的意思是說,「勝者金剛亥母」是「智慧佛母」,能夠讓諸金剛修行者達到「雌雄等至」境界的女人及母豬,本來就應該尊重;對於一般的女人,也應該要有「慈愛」之心,於「無上瑜伽雙身法修行有成就者,應該讓一般女人得到「大樂」,這是「慈愛」心的最佳表現。所以宗喀巴才說,對所有的女人都要尊重,不可「輕慢」。但他對女人的尊重,只是著眼於合修雙身法上面,在法王……等職位上,則是絕對不尊重女人的,永遠都只有男人才可以擔任。(採訪組報導)20150812
正覺教育基金會採訪組
轉載自正覺教育基金會全球資訊網http://foundation.enlighten.org.tw/trueheart/3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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