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藏傳佛教之......

2016年12月14日 星期三

(轉載)真心新聞網:前後矛盾與左右攀扯 宗喀巴著《譚崔十四根本墮戒釋》的評析‧之五十四

轉載自:更新日期:2016/12/14     08:00

(真心新聞網採訪組台北報導)藏傳佛教四大教派實修「氣脈、明點」,這些乃是五蘊身心上的外道之法,修習「懷、增、息、誅」之類的持咒鬼神感應之法,與解脫無關;修習「無上瑜伽雙身法」,則來自印度教的性力思想,若要論及真正佛法要義,便捉襟見肘、處處破綻。尤其「第十一條墮戒」,雖然譚崔制戒者及宗喀巴喇嘛教祖師,刻意歛收猙獰殺伐面目,想要東施效顰作說理式的「法義辨正」,卻因喇嘛教外道的本質,和粗略襲仿佛教法義而未曾實證,並對佛法名詞代表的內涵自行另作解釋而不符佛法,因此愈討論就愈陷入矛盾,於是為作掩飾而刻意攀附佛法中的般若中觀,反而更顯出自己攀扯葛藤的困窘。請看原文:
原文:
二、此戒之犯行,是指妄想諸法有名、生、住、滅等體性法相。《果得精髓概要》、《世尊一切法教祈請儀軌》,與《勝樂金剛密續蓮花度母論》裡,釋義皆同此說。
宗喀巴的「戒釋」,常於「對象」與「犯行」界定不清,或者應該說他都是想到哪裡就「」到哪裡,界定與否反而不重要。如本戒中,上一段已在討論「諸法有(或無)名、生、住、滅等體性法相」,本段依然在此議題上糾纏不清。所不同的是,上一段是禁制「說空為有」的妄想,而本段則是直接禁制「生起有見」的妄想。須知假藏傳佛教宗喀巴等人既已認定「緣起性空」、「一切法空」為諸法實相,便以此不許其學人落於「有見」,姑不論宗喀巴等人仍然認定五陰為常住不壞法而落入「有見」中,口中卻言「一切法空」而落入「空見」中;然而「執有」、「執空」雖都非中道正見,但相較之下,「惡取空最為邪執。故佛門祖師每言:寧起有見如須彌山,不起空見如芥子許經教中亦有教言,如《大乘本生心地觀經》卷8〈11發菩提心品〉:善男子!若起有見,勝起空見;空治有病,無藥治空(註一)如今喇嘛教以實見「諸法生、住、滅等體性法相」,而竟故謂「不見」的「鴕鳥見地」自欺欺人,更謂若言「諸法有名、生、住、滅等體性法相」則為「妄想」,分明睜眼說瞎話,「指鹿為馬」以此呼籠眾生。
註一:《大乘本生心地觀經》卷8 (CBETA, T03, no. 159, p. 328, c7-8)
原文:
問:論及諸法時,第九根本墮戒已說修行人不應生起諸法有始以來具有自性的妄想,此無義故;然而此時再持諸法無名等為真實理,豈非駁斥與誹謗於第九根本墮戒所說諸法無自性的道理。換言之,如果承認第九根本墮戒所說的是佛陀聖教,那麼,此條墮戒所說豈非犯下第六根本墮戒所說的誹謗三寶重罪
由於喇嘛教一向依附佛教教義,抄襲佛法名相,而暗渡譚崔外道思想入佛門中,以喇嘛外道身入篡佛教正統。因此,所謂「譚崔十四根本墮戒」逐條表達時,就多有不如理作意的演述,各條款之間若互相比對、併論,就會更形杆格。尤其到了本「譚崔十四根本墮戒」,其「般若」「義理」與前數諸譚崔法義條文的矛盾衝突,甚至到了直接對立、無法融通的情況。宗喀巴自見敗闕,只好自己先跳出來,以自問自答的方式,打打「預防針」,為那些勢必鬱滯上火的「譚崔法義」消「言(炎)」消「」。
且先回顧一番:「第九根本墮戒」的戒相條文是「謂對一切法本性清淨之教義,疑惑不信。」其內容則主要是以誤會的「一切法空性」,也就是以蘊處界諸法「緣起性空」這樣的虛妄相作為「清淨」之想;換句話說,假藏傳佛教宗喀巴所妄想的「一切法空性」、「清淨」,不是本來自性清淨的「如來藏」空性,而是「無自性」的萬法生滅過後,一切歸於斷滅的頑空,也就是「一切都沒有了」的空相,成為「惡取空」的愚人,所以他的邪見無藥可治。而今「第十一條墮戒」所言:「謂對無名相諸法起錯誤妄想」,此說隱含「無名相法」是有自性而恆常存在,不落於「有生、住、滅法相」的。於是,「無自性」與「有自性」互相對幹,「第九條」與「第十一條」捉對廝殺;此對則彼一定錯,此是則彼必然非,進退兩難;導致喇嘛教中人於實證菩薩面前舌頭打結,逼得宗喀巴拼著「頭殼抱著燒」,也得找詞作作「澄清」。
宗喀巴畢竟是使歪腦筋的高手,他不從正面來開解「第九」及「第十一」兩條墮戒明顯的對立矛盾,反而是從另一個方向搭一條「違建便道」來走後門,避開了直接面對而無法自解的困境。他舉出「第六根本墮戒」的「謂批評自宗教義或是他派教理」,先「假設」(如果……)第九條是「佛陀聖教」無誤,然後再故作質疑「第十一條」干犯了「第六條」墮戒,於是重大的法義瑕疵,不知不覺間被轉化為僅只小小的「但書」沒有講清楚。這時,只要解釋了「第十一條」在特定條件下並沒有觸犯「第六條」,則不但「第十一條」的墮戒義理過關,原先為「第九條」虛晃的「假設」也自然成立無訛。於是,「第九」「第十一」兩條的重大矛盾對立,就可以在宗喀巴指東話西(擱置第九),圍魏救趙(「解圍」第六與第十一)的策略下,又被輕描淡寫矇混過關了。
原文:
答:此處第十一條墮戒所說,是指當修行人執持有一無自性法可得時,才犯此墮戒。雖然修行人必須依憑於諸法無自性的正見來修行,但不應升起有一無自性法相的妄想。就像耆那息利在所著作的《金剛乘離二邊論》裡說:
於一切時一切處視諸法如幻、無自性,即是真言乘行者修行之心要。譬如教中說:「以要言之,真言乘所說真實,即指瑜伽行者所見諸法,一切如幻。
那麼宗喀巴又是如何解釋「第十一條墮戒」,並沒有違犯「第六條」「謂批評自宗教義或是他派教理」呢?宗喀巴解釋:「此處第十一條墮戒所說,是指當修行人執持有一無自性法可得時,才犯此墮戒。宗喀巴的意思是,「第十一條墮戒」是說,「修行人」應該相信「第九條墮戒」的內容,卻不應該相信真有那一回事。所以他補充說明:「雖然修行人必須依憑於諸法無自性的正見來修行,但不應升起有一無自性法相的妄想。」這好比是說,有一群流氓魚肉鄉里,到處吃霸王餐,但他們只要不生起「天下有白吃的午餐」的妄想;換句話說只要心中想的是「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就可以名正言順的繼續白吃白喝下去。這是怎樣的一種邏輯不通,卻拿來掩耳盜鈴的說詞呢?
耆那息利這一位譚崔密續譯師坦承:「於一切時一切處視諸法如幻、無自性,即是真言乘行者修行之心要。」在大乘佛法中,「世界如幻」是十住位菩薩依其眼見佛性的功德而生起般若智慧的現觀,而佛性是如來藏的一種特殊作用;這並非一切人,尤其是所謂「真言乘」外道修行者,「於一切時、一切處」生起的一切法「無自性」的斷見妄想。如果真以這樣的妄想作為「修行之心要」,是為無明少慧者。耆那息利更引譚崔教言謂:「以要言之,真言乘所說真實,即指瑜伽行者所見諸法,一切如幻。」將眼前諸法生滅現象自我催眠認作是虛幻,這只要稍具世間法簡單觀行的聰明,或是物理、生理、心理常識者都能做到;但即使作到了,這也只是「現象」,不是「實相」,真言乘行者卻以此為「真實」;更何況他們連這自以為「無自性的正見」,也認為是「不可得的妄想」而不許執持,修到最後豈非只是斷滅而已?
原文:
因此,瑜伽行者視淨不淨法,一切如幻,以此滅除煩惱無有障礙,符真義故無有妄想。亦因此故,心得善法,獲大威德。瑜伽師言:修行者應一切時具此正念。瑜伽師並且指出,真言乘此教不同於中觀宗見:
有義:中觀宗見,亦說此義,譬如他們說:「我無妄想:『我證一念不生』,已離一切見故。
世尊說:觀一切法住於一處,猶如食於甘露而參雜毒藥。
可見,中觀宗見也視諸雜染、淨法,於一切時一切處如幻;此中所說,與真言乘無有不同。
瑜伽行者正因為妄想「諸法無自性」以及「無自性法亦不執」遂成「豁達空」而撥無因果,故宗喀巴狂言「瑜伽行者視淨不淨法,一切如幻」,以此鋪陳喇嘛教之種種顛倒妄想與雙身淫修等法,將其垢穢不堪與佛法之清淨無染,於自心中掃作一處,謂之「以此滅除煩惱無有障礙,符真義故無有妄想。」以此膽大妄為不憚因果,謂之「心得善法,獲大威德。」殊不知全部落於意識心之想像心相之中,又雙墮斷見及常見之中;巧言善辯而於今日得意忘形,來日將大有殃在;此又一次證明假藏傳佛教四大教派,矯枉謗法「豁達空,撥因果,莽莽蕩蕩招殃禍」處。
宗喀巴復於此處,托名「瑜伽師」「有義」等,以此處喇嘛教「真言宗」義理,與所謂「中觀宗」作錯誤的比附,一來為謬抬喇嘛教與佛教等同的錯誤印象,二則欲誤導佐證本「第十一條墮戒」義理不虛,有如中觀見者論。然而大乘佛法的中觀精義本含攝「如來藏的體性,與其所生的萬法和合」而言的中道,亦即非僅不落兩邊,更是不離兩邊,永遠非即亦非離。若以喇嘛教的緣起性空故一切法空為主要見解,即反而是大乘菩薩所要破斥的邪見。更何況宗喀巴所舉:「我無妄想:『我證一念不生』,已離一切見故。」這是錯以離念靈知的意識心為實證法界實相,不脫識陰範疇,具足常見外道邪思,正是入一切邪見故,安得離一切見?宗喀舉此為例卻正好證明他錯會中觀,完全不懂佛法
宗喀巴又謂「世尊說:『觀一切法住於一處,猶如食於甘露而參雜毒藥。』」此處因為宗喀巴不是引證經典原文,且無上下文接續對照,致使文義不明,因此不得而知這一句話是否出於經教,姑且存而不論。然而,宗喀巴謬言「中觀宗見也視諸雜染、淨法,於一切時一切處如幻。」這就是胡說八道。大乘法中所說的「染淨一如」是《勝鬘師子吼一乘大方便方廣經》中所說的:「自性清淨心而有染污難可了知」意即第八識如來藏心體雖自性清淨,但卻含藏著無明、業種與前七識染污的種子,致使眾生流轉生死、煩惱不斷。《心經》中的不垢不淨」即是此意。喇嘛教「真言宗」所說的卻是「於一切時一切處如幻」,於現象界中在在處處皆染淨混同(喇嘛教所言之「一切『處』」與蘊『處』界之處顯然無關,乃「方所」之簡單義),又一切虛妄非真實法。所以真正中觀所見,是依無名相法如來藏非即一切法、非離一切法的中道觀行所見境界;與喇嘛教「真言宗」所住五陰一切法空,又執五陰及我所樂空雙運境界實有,而墮入兩邊的妄想境界「無有相同」;是以,宗喀巴牽扯比附佛法中觀則完全不能成立。(採訪組報導)20161214
正覺教育基金會採訪組
(更多內容......)

0 意見:

張貼留言

注意:只有此網誌的成員可以留言。

 
Cheap Web Hosting | Top Web Hosts | Great HTML Templates from easytemplate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