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藏傳佛教之......

2011年10月17日 星期一

真心新闻网: 藏传佛教喇嘛淫人妻女骗人说是佛法的修行

更新日期:2011/10/17 08:10

(真心新闻网採访组台北报导)正觉教育基金会于台北市承德路三段的大楼,面对圆山捷运站的外墙,悬挂了一片大型的LED看板,不断打出「喇嘛淫人妻女骗人说是佛法的修行」字样,让来往圆山捷运站的旅客,掀起一片讨论的热潮。

正觉教育基金会执行长张公僕表示:由于内政部依宪法需保障宗教自由,有关宗教教义、仪式或修行都需予以尊重;但因为内政部并不知道藏传佛教的教义是邪恶的,误以为是佛教中的许多宗派之一,所以仿冒佛教藏传佛教也被一体看待、同样尊重。因此,正觉教育基金会从维护社会善良风俗、减少宗教性侵案件、关怀社会的角度,唿吁大众应该正视:藏传佛教口说「佛法修行」,但却「淫人妻女」;他们的根本教义也是规定喇嘛必须与女信徒常常性交,导致喇嘛常常诱姦或强姦女信徒,具有宗教性侵之实。这种心口不一的根本教义主张,不仅是严重破坏佛法「不邪淫」的基本戒律,更让台湾女性同胞生活在对于那些「淫人妻女假修行」的喇嘛狼爪恐惧之下。宪法保障人民有免于恐惧及宗教信仰之自由,两者间的平衡点就在于「邪教的定义」;但现在社会及政府主管机关对藏传佛教是仿冒佛教而非佛教的事实,以及藏传佛教的教义属于邪教的事实,仍然无所知或所知仍然不足,因此仍然给予一体保障,间接助长了喇嘛性侵台湾女性的机会。正觉教育基金会,希望能唤起政府相关单位,及社会大众对此邪教教义议题的关心,让邪教能够逐渐离开台湾社会,实现宪法保障人民,有免于恐惧的自由与宗教自由的目标。
张执行长更表示:为了想要对淫人妻女的恶行加以合法化,藏传佛教喇嘛往往举出《华严经》里婆须蜜多菩萨的密行为例,意图合理化淫人妻女的恶行,然而《华严经》中所记载的婆须蜜多菩萨,祂住的是豪宅,还有数不清的眷属;口说大乘佛法之时,不仅让听者感受到祂身上散发出智慧光明,进而亲证大乘佛法所说的实相心─如来藏;她本身又庄严无比,让人一见之下,自惭形秽而心中不敢生起丝毫淫念,这样一位集财富、佛法智慧光明、庄严、威德于一身的菩萨,有时遇到特别「贪淫」的有缘众生,必须使用亲吻或拥抱等方法,来摄受这些「贪淫」众生接受佛法的教化,所教导的并不是双身法,而是亲证万法本源的第八识如来藏离见闻觉知境界,与藏传佛教双身法所证的具足六尘觉知的淫乐内涵,根本是两回事。
张执行长接着表示:《华严经》中婆须蜜多菩萨这种有智、有福、有庄严威德的摄受众生方式,对比藏传佛教中那些还需要信徒供养,才能活下去的贫困喇嘛(无福);又行淫人妻女、触犯世间法律破戒恶行喇嘛(无智);还要透过广告的夸大不实手法,宣传藏传佛教密续种种虚假的「不可思议」神蹟,才能吸引到一些不明究里的信徒,前来供养的无德喇嘛(无庄严威德);这类无福、无智,也没有丝毫庄严可说,犹如乞儿的喇嘛,相比于《华严经》中福、智、威德庄严具足的婆须蜜多菩萨,两者间如同地与天之间的差异。犹如乞儿的喇嘛,却举出婆须蜜多菩萨的密行,为自己淫人妻女破戒犯法恶行辩护,这不正是再次证明喇嘛的无智无德吗?
张执行长最后表示:淫人妻女的恶行,已经是妨害风化罪、妨害家庭罪及通姦罪,连世间法律都不容许了;佛法中的基本五戒更有「不邪淫」的规定,喇嘛教这种邪教教义怎么可以强辩是「佛法修行」?近年来,藏传佛教喇嘛性侵案例中,都指出一个事实:「藏传佛教喇嘛淫人妻女,却骗人说是佛法的修行」,宪法在保障人民有宗教自由的同时,对于藏传佛教这类专门「淫人妻女」违背民法、刑法的宗教,是否符合宪法宗教自由所保障的范围?政府及社会大众应当深思:放任「淫人妻女」宗教的存在你我周遭,是否可以援用宪法保障的宗教信仰自由的条文?希望台湾社会,能对「邪教定义」议题有所关切,让台湾人民能在宗教与免于恐惧的自由两者间,取得一个真正的平衡点。(採访组报导) 20111017
正觉同修会採访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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