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藏傳佛教之......

2012年2月25日 星期六

正覺教育基金會董事長張公僕參加高監察委員鳳仙主持有關宗教性侵議題之諮詢會議 會議記要(轉載)

一、時間:101年1月19日14:30
二、地點:監察院第四會議室
三、諮詢對象:包括天主教、基督教、道教、佛教團體之代表、本會董事長
四、案由:據報載,於100年11月2日臺中市佛法山聖德禪寺爆發創辦人聖輪法師假借開示之名,涉嫌對女義工及信徒為性侵害或性騷擾,在旁比丘尼竟全程拍攝,相關涉案人業依妨害性自主罪移送,並羈押禁見。究相關權貴單位針對宗教機構依法應建立性侵害及性騷擾防治措施、內部申訴管道及調查處理等機制,是否善盡監督管理之責?實有深入瞭解之必要乙案。

五、諮詢議題:
        (一)、是否有特定宗教允許男女雙修之行為?
        (二)、各宗教團體發生性侵害或性騷擾之情形?
        (三)、不法之徒假宗教之名詐財騙色之事件頻傳,各教派對此有無對策?
        (四)、政府機關有無督導宗教團體依性騷擾防治法訂定性騷擾防治措施、設立申訴管道及調查處理等機制?
        (五)、政府機關有無對各宗教團體進行性侵害或性騷擾防治宣導?
六、諮詢會議記要:
       (一)、與會之教派團體(天主教、基督教、道教、佛教)均否認其所屬教派中有主張以「男女雙修」最為修道之教義者;並認為各教派偶有少數不肖份子有性侵行為,均屬個人事件,無關教義,並會受教派嚴厲處分。即使道教在古時有所謂御女術,亦僅限制在禮教範圍(夫妻)
       (二)、由藏密祖師或達賴經論書籍中有關「男女雙修」之條文看來,並非如達瓦才仁所說一定要修道非常高的高僧,或有多少嚴格限制才能修,反而很清楚顯示是被鼓勵而且是非常普遍的。
       (三)、藏傳佛教及受其影響的社會人士屢屢發生藉「男女雙修」為名而實行性侵的事件,已形成社會上很嚴重的問題,何況新聞披露只是冰山一角。婦女被性侵後,人就毀了,是人性中最嚴重的摧殘,且家庭破碎,往往造成妻離子散的悲慘結果。
       (四)、現有法律雖可對已發生之性侵事件及被舉發者依法究辦,但對藉教義中以「男女雙修」及「輪座雜交」作為修道之教派尚無法律規範; <宗教法草案>目前已送立法院審議,建議共同努力促成通過。
       (五)、研議除 <性侵害防治法>之申訴調查管道外,另依據該法於各教派建立第二公正之申訴調查團體之可能性。

附註:本會提供與會人員參考之書面資料

藏傳佛教淫人妻女,非佛教 | 焦點新聞 | 佛教正覺同修會全球資訊網
轉載自正覺教育基金會全球資訊網       http://foundation.enlighten.org.tw/headline/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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