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藏傳佛教之......

2015年4月19日 星期日

(轉載)真心新聞網:掀開譚崔十四根本墮戒的神秘面紗 第二十七則:邪劣眾生的正說與訛論

更新日期:2015/04/19     08:00

(真心新聞網採訪組台北報導)正覺教育基金會董事長張公僕表示,本則為第十根本墮戒:堅執對邪劣眾生慈悲宗喀巴照例亦分兩點說明,此則所說為第一點:於何對象違犯過失

宗喀巴云:「第十根本墮戒,謂堅執對邪劣眾生慈悲。亦分兩點說:一、於何對象違犯過失?謂輕毀於喇嘛佛教三寶,意欲遮滅聖教的邪劣有情。
宗喀巴的意思是說,對邪劣眾生不應該慈悲,否則就是違犯根本墮戒。此邪劣眾生很顯然指的就是第九根本墮戒所說:「對一切法本性清淨之教義,疑惑不信,由於不信,更起抵制」,或是第十根本墮戒:「輕毀於喇嘛佛教三寶,意欲遮滅聖教」的這一批人。
先說對一切法本性清淨法義「疑惑不信,更起抵制」的這批人,顯然這批人是指金剛乘內部的修行者。「依法不依人」乃學習佛法最重要宗旨,學習佛法本來就有想「破除無明」的打算,才有學法的動機。會進入藏傳佛教四大教派的人,大都是對法懵懂無知者;也因為無知,才會被達賴、諸法王、諸活佛、諸仁波切等頭銜所迷惑。然而學法時日一久,縱使身處邪教中,若往昔世熏習佛教正法根基深厚者,雖因「隔陰之迷」而忘失所學,總會有對「邪見」起疑的一天;一旦起疑,必然想探求真相,在「紙包不住火」的情況下,真相總有大白的一天。金剛乘修行者若得知密宗的真言乘,乃藏傳佛教四大教派諸上師所傳的「譚崔金剛乘雙身法,並不是佛法的正宗時;在秉持良知的情況下,競相走告免於無知者再度受到傷害,此乃作人的基本原則。揭露黑暗面,還給大眾公道,乃功德一件;如果是因為這樣,就被列入「邪劣眾生」,那也太顛倒黑白了。
宗喀巴口中另一種「邪劣眾生」,就是他所說的「輕毀於喇嘛佛教三寶,意欲遮滅聖教」者。「輕毀」的意思是「輕蔑與毀謗」,亦即對「喇嘛佛教三寶」,不但不恭敬,還出言毀謗,此舉乃屬個人的修養與對佛法的認知問題。「輕蔑與毀謗喇嘛上師本人,乃屬人際之間的關係惡化,與私密必然牽扯不完;若無的放矢,「輕蔑與毀謗佛教佛法」三寶,那就屬於宗教的見解問題,就會與未來世的因果,扯上沒完沒了的關係。話說回來,如果只是「輕蔑與毀謗」,縱使有意「遮滅聖教」,也是不可能之事。宗喀巴此說,其實隱含著曖昧成分在內。
輕毀於喇嘛」就是第一根本墮戒:「不可輕蔑與毀謗根本上師」。藏傳佛教密宗四大教派諸上師,將之列入第一根本墮戒,而將佛陀法教列入第二根本墮戒;無形之中已經表態,金剛上師的證量是高於 佛陀的,一方面顯示「譚崔金剛乘雙身法的邪謬,另一方面也顯示喇嘛上師們的貢高我慢。尊師重道乃學法者最基本的人倫,老師在弟子們心慕中是最尊敬的對象,永遠都是如此,根本不必特別提醒;施設此「不可輕蔑與毀謗根本上師」的戒條,乃點出「此處無銀三百兩」,意味著此「根本上師」德行上隱藏著缺漏。由於藏傳佛教四大教派諸上師修學「譚崔金剛乘雙身法的關係,金剛上師機關算盡,也無非要與女弟子「同床共修」;一旦不幸「熱臉貼上了冷屁股」,「輕蔑與毀謗」言行就在所難免,而且糾紛也是層出不窮的。
佛教中「輕蔑與毀謗僧寶者」倒是少見,除非這個僧寶被藏傳佛教四大教派所吸收而成為他們的「仁波切」,那就另當別論;但此「假僧寶」的「仁波切」身分一旦被揭露以後,佛教信徒對他的「輕蔑」就變成理所當然,而「毀謗」的罪名也就無從成立了。在佛教中有因為誤會法義而妄說佛法者,倒是大有人在,真實義菩薩為了救護學法眾生而有「摧邪顯正」的行為;此舉乃針對法義,不針對法師本人的身口意行,絲毫沒有「輕蔑與毀謗僧寶」的意味。故說「摧邪顯正與說人是非」,是有很大的差別所在。
縱使有外道「輕毀佛教三寶」,甚至利用各種「輕蔑與毀謗」手段,想要「遮滅聖教」,基本上是無法達成目的。乃因佛教的法義,浩瀚如煙海,且深不見底,猶如獅子之於野干一般,無法傷及獅子分毫;乃因所有外道的法義,無非是人天法,仍身處不自在階段。倘若沒有自知之明,居心毀謗佛教中的 佛、菩薩,逞口舌之快,那可是要擔負可怕的因果;若自認為「主會赦免我的罪」,那可是大錯特錯的「見取見」了。因為外道的主,本身仍是凡夫位的輪迴眾生,在面臨生死之時都已經「自身難保」了,又如何能赦免造如此重大口業的眾生!也可以肯定的說,這個外道對佛法尚未啟蒙,對解脫與實相仍有很嚴重的無明;亦即這個外道的程度,尚停留在「天神」、「鬼神」的「信仰」階段,用一句俗話說:「還早呢!」至於會毀謗僧寶或是喇嘛,那是事項上的人身攻擊;出家人會被外道作人身攻擊,一定是身行、口行有讓人攻擊的藉口;攻擊者需自負因果,但還不至於到「遮滅聖教」。
宗喀巴更說:「對此類有情,應以暴行方便法門對治。《淨一切修道諸障密續》有言:『智者能用鋼刀武裝自己與殺滅毀壞三寶、輕視喇嘛的惡輩之人。』」在此處,宗喀巴點出了「以暴制暴」的方式。
綜合宗喀巴的看法,可以整理出三點「邪劣眾生」的說詞:一、「疑惑不信,更起抵制」者,二、「輕毀於喇嘛佛教三寶,意欲遮滅聖教」者,三、「殺滅毀壞三寶、輕視喇嘛的惡輩之人」。
印度佛教曾被藏傳佛教前身的坦特羅(譚崔)外道滲透而全面密教化,僧寶的本質已變,最後被回教徒所滅;當時回教徒所滅的印度佛教,所滅的也只是披上佛教外衣、而實質上是行「雙身法」的譚崔假佛教。這些就是宗喀巴口中的「殺滅毀壞三寶、輕視喇嘛的惡輩之人」之 「邪劣眾生」;但這些已經在說「」了,事件的起因,還是佛教被滲透所導致。由於「雙身法」的過度糜爛,才有此等不幸的事件發生。
宗喀巴將「邪劣眾生」定位為「殺滅毀壞三寶、輕視喇嘛的惡輩之人」。令人意料之外的是,在宗喀巴的眼中,居然還有「佛、法、僧」三寶;因為在藏傳佛教密宗四大教派入門之時,所施設的皈依為「四皈依」,而非是佛教的「三皈依」。藏傳佛教密宗四大教派將「皈依根本上師」視為最上皈依,暗示「根本上師」為最尊、最貴;「佛、法、僧」三寶在諸喇嘛上師的眼裡,好像是皈依法中的「附屬品」。從字句中可以清楚的了知,藏傳佛教密宗四大教派諸喇嘛上師自視甚高,從不認為是佛教的僧寶之一,而是高於僧寶的「喇嘛」。
宗喀巴內文所說,可以看出他是有「暴力傾向」的人。以一個出家人的立場來說,面對「立場不相同」的人,就「以暴行方便法門對治」,根本不是出家人所應為。「以暴制暴」本來就是不當的行為,何況對方只是「警覺」或是「不信」法義內容的不正確性而起了「批評」或「抵制」的言論或行為,就將之定位為「邪劣眾生」;對這種人就施以「暴行方便」,於理、於法都是不恰當,也不該允許的行為。
在達賴五世時代,西藏地區曾出現正統的「藏傳佛教」覺囊巴教派,弘揚「他空見」的如來藏妙義;由於不能見容於當時的達賴五世,利用薩迦達布兩派之手,「用鋼刀武裝自己」,將覺囊巴按上「邪劣眾生」罪名,將之打殺殆盡。這就是宗喀巴口中的「堅執對邪劣眾生慈悲」,就是違犯第十根本墮戒的最好寫照。
所以「邪劣眾生」的定位,應該以公正的立場,分為不同層次來看;不能單方面依於自己的好惡,而斷然給予不公平的定論。如同藏傳佛教密宗四大教派諸上師,看其他反對「譚崔金剛乘雙身法的人,就敵視為「邪劣眾生」;相反的,其他有正義感的人,來看修學「譚崔金剛乘雙身法的人,則不免反過來視他們為「邪劣眾生」。乃因眾生的根器不同,看法也就相異;喜歡「淫慾」的人,對於「譚崔金剛乘雙身法,也許並不認為是邪謬之法;但站在社會善良風氣的角度來看,這個法乃是要不得的行門。
若以佛教的角度,來看藏傳佛教四大教派的「譚崔金剛乘雙身法,就認為這個法非常邪謬。因為佛法是「成佛的方法」,而成佛的入門是要先「開悟明心」,了知「生命輪迴的真實相」;再經過幾乎三大阿僧祇劫的菩薩苦行,才能有所成就。而藏傳佛教四大教派的「譚崔金剛乘雙身法,所強調的是「性交成佛」,將這種邪淫法妄說是「佛法的修行」,並謊稱能夠「即身成佛」,這是要不得的「欺騙」。所以將藏傳佛教四大教派諸上師,定位為「邪劣眾生」,乃是正確的論斷。
此處宗喀巴在第十根本墮戒的內容中,為了強調此戒的重要性,硬是拉攏佛教三寶」來拉抬喇嘛的地位。從宗喀巴殺滅毀壞三寶、輕視喇嘛」的暗示口氣中得知,「三寶中的僧寶」不是「喇嘛」;「喇嘛」是高於「僧寶」的「根本上師」。換句話說,宗喀巴口中的「惡輩之人」,是「殺滅毀壞三寶」、「輕視喇嘛」;意思是說,「殺滅毀壞三寶」固然是「惡輩之人」,那麼「輕視喇嘛」也是「惡輩之人」。在第一根本墮戒中,就已經明令規定,不能「輕蔑毀謗根本上師」;只是「輕蔑毀謗」就已經違犯根本墮戒,這就是宗喀巴藐視三寶、高舉根本上師」的不成熟心態。
無可諱言的,「譚崔金剛乘雙身法施設這些根本墮戒,很明顯的就是在保護男女雙修法門不至於受到傷害,並得以暢行無阻的壯大;此戒條的施設,乃暗藏機關,有剪除異己的目的。然是非曲直,終有公斷之時。雖然眾生根器差異極大,喜好也各不相同,站在維護社會善良風氣的原則下,該說的也是要大膽的說出來;那怕是得罪人,也落得理直氣壯、無愧於心。(採訪組報導)20150419
正覺教育基金會採訪組
轉載自正覺教育基金會全球資訊網http://foundation.enlighten.org.tw/trueheart/373

0 意見:

張貼留言

注意:只有此網誌的成員可以留言。

 
Cheap Web Hosting | Top Web Hosts | Great HTML Templates from easytemplate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