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藏傳佛教教義的邪僻和行門的偏差,不僅全面悖棄了正統佛教不允許僧人行淫的戒律,甚至規定喇嘛必須遵守藏傳佛教自己施設的三昧耶戒,每天要找女信徒合修雙身法,如此才算是藏傳佛教中持戒清淨的修行人;藏傳佛教的喇嘛為了要符合藏傳假佛教不同於正統佛教對於持戒清淨的定義,於是要不斷的尋找女信徒好每天合修雙身法。
因此之故,在台灣總是連年不斷的爆出喇嘛性侵女信徒的刑案醜聞,然而藏傳假佛教在台的主事單位—「達賴喇嘛西藏宗教基金會」,對此持戒清淨的定義,從來都只是閃躲規避,沒有給社會大眾明確的交代和合理的說法,對於被媒體披露喇嘛性侵女信徒的案件,更是矯飾言詞,百般抵賴,企圖欺騙社會大眾,次數多了,頗令台灣民眾不以為然。
揆諸以往喇嘛性侵女信徒的社會刑案頻頻發生之時,所謂藏傳佛教「官方機構發言人」,都只會做類似「官方發言」的推諉,而他們的「發言」,也都只是一串虛花的說詞,只是在面對社會大眾的質疑和問難時,所做的虛與委蛇,總是實問虛答、顧左右而言他、謊話連篇,並藉機模糊議題轉移焦點,完全沒有言論的公信力。以下舉出「達賴喇嘛西藏宗教基金會發言人」連篇謊言的真實事例,供社會大眾明察:
連篇謊言案例一:
據蘋果日報2006年7 月14日報導:台北市議員林奕華陪同一名女尼及多名民眾出面,指控來自中國西康的「佐欽林喇仁波切」以弘法名義,八年來藉修建寺廟或放生名義斂財上億元,還性侵害數十名女信徒,並藉「雙修」之名在佛像面前公然猥褻,甚至想更進一步動作。
飽受百般煎熬的女尼,將遭遇告訴台北道場前會長柯普薰女士,兩人四處探詢,發現多年來被林喇性侵的女信徒多達數十人,其中包括前中研院研究員夫人、外交武官夫人在內;林喇還以修築寺廟、興建閉關中心、安置佛像、點消災燈、以每頭八百元供養西康放生羊等名義,南北詐騙達上億元。事情爆發後,當時的達賴喇嘛西藏宗教基金會董事長才嘉表示:「未聽過林喇仁波切名號,但出家人本來就該遵守『不淫邪』,如果信眾指控屬實,絕非真正出家人所為。」
林喇仁波切於藏傳佛教有顯赫的傳承,自小在西康佐欽寺出家,遍學其法後被佐欽仁波切認定為,是上一世林喇活佛轉世,同時舉行了坐床典禮,並擔任西康佐欽寺堪布(住持)多年。因此林喇仁波切在藏傳佛教中不是籍籍無名之輩,事發當時任達賴喇嘛西藏宗教基金會董事長的才嘉,怎麼可能不認識赫赫有名的西康佐欽寺的住持?更遑論「未聽過」林喇仁波切這號人物?這分明是推託之詞,為了互相遮護而故作閃躲,想要藉此迴避媒體的追問而淡化此醜聞。
才嘉又說:「如果信眾指控屬實,絕非真正出家人所為。」這只是順著社會大眾的質疑和憤怒,把正統佛教戒律的常識,避重就輕的陳述了一遍,顧左右而言他的虛晃一招閃身而過,言下之意是:任西康寺廟佐欽寺住持的林喇仁波切不是真正的出家人。既然藏傳佛教寺
在正統佛教中,「誑語」也是妄語的一種,才嘉作為達賴喇嘛西藏宗教基金會的發言人,卻敢公然說謊,足見藏傳佛教自有其自設的外道戒律做依止,心中其實並不以違犯佛戒為意,顯示藏傳佛教的本質並非佛教,不依佛教教義與戒律,卻欺騙世人說他們是佛教。
謊話連篇案例二:
2007年4月中旬壹週刊踢爆,自稱是達賴喇嘛認證的活佛,在台灣傳法的敦都仁波切,以「雙修」為名不止對女信徒性侵未遂,甚至還亂搞男女關係,有多名女子受害。受害者之一小慧(化名)就表示,敦都曾說女弟子跟他雙修是「必經的過程」,敦都仁波切此言確是事實,這不但是藏傳佛教的密續經論中,教義明白規定的,每天要與女信徒交合的三昧耶戒的戒律,在現代全球弘傳中的藏傳佛教「弘法」現狀中,也是一項事實;但她不依,於是就被趕出了道場。
而據報導,當年敦都仁波切在此之前還在台灣兩所大學任教。當時才嘉同樣以達賴喇嘛西藏宗教基金會董事長的身分發言說謊:「雙修是智慧、善巧或德慧雙修,並非男女雙修」、「嚴厲譴責以密宗之名,進行騙財騙色等不道德、不入法行為,選擇上師修行時要多觀察小心」。明知自己的教義規定喇嘛們必須每天與女信徒雙修,卻還公然說謊。
作為達賴喇嘛在台灣的「官方」代表,發言卻不與達賴同步,真不知他能如何適任這樣的職務?
達賴喇嘛在他的著作《達賴生死書》中說:「具有堅定慈悲及智
慧的修行者,可以在修行之道上運用性交,以性交做為強大意識專注的方法,然後顯現出本有的澄明心。目的是要實證及延長心的更深刻層面,然後用此力量加強對空性的了悟。」敘述詳盡、語意明確,無須再做支吾的旁解。
可是才嘉卻說:「雙修是智慧、善巧或德慧雙修,並非男女雙修」。這當然不是才嘉對達賴的著作沒有熟讀,或是不知藏傳佛教的真正底細,而是當喇嘛們「實修雙身法」的惡作曝光,干犯社會法令並激怒大眾時,不得不做的掩飾說法,對此,社會大眾不免要質疑:「藏傳假佛教在台的發言人,每次都要這樣說謊嗎?」
當時的達賴喇嘛西藏宗教基金會董事長才嘉說的:「嚴厲譴責以密宗之名,進行騙財騙色等不道德、不入法行為。」這又是聲東擊西的障眼法,想要噴迷煙瞞天過海。因為噶陀派在台的「官網」所謂「中華敦都佛學會部落格」明載著西元1992年藏曆6月15日經由噶陀派傳承諸法王以及諸佛菩薩之旨意,於隆重坐床大典上,確認敦都活佛為《十地自在、敦都多傑尊者法王》之轉世靈童,並且授證特許「敦都仁波切」前往世界各地弘揚密法,「度化」有緣眾生。因此,事實上敦都仁波切是身坐藏傳佛教「弘法者」之「實」,是真真實實被認證的活佛,而非才嘉說的「以密宗之名」而已,這是無法抵賴規避的事實。
謊話連篇案例三:
隨後,在2008年3 月12日蘋果
日報踢爆(真可謂無年無之),被譽為「美聲弘法典範」的活佛貝瑪千貝仁波切,竟在精舍與一名還有婚姻關係的前比丘尼通姦,當場被女方丈夫捉姦在床,送警究辦;喇嘛與女信徒雙修過程聲色俱備精彩之至,被女方丈夫抓姦的場面卻極難堪。對於這件真「活佛」姦淫前比丘尼的案件,當時達賴喇嘛西藏宗教基金會另一發言者「秘書長」索朗多吉表示:「若查證屬實,犯下姦淫色戒的活佛和比丘尼將不能再穿上袈裟,至於破戒的活佛還會受到什麼懲罰,則由當初替他認證的寺廟決定。」索朗多吉強調,部分宗教人士利用「雙修」名義發生性行為,「嚴格來說,藏傳佛教不管什麼教派,出家人都不能做出姦淫之事。」
這位秘書長同樣「技巧地」把該負的責任和事後處置的對象,轉移到一件衣物(所謂其「袈裟」)的穿脫上,就「事如春夢了無痕」了。而其推諉的說詞:「至於破戒的活佛還會受到什麼懲罰,則由當初替他認證的寺廟決定。」然而縱使該寺廟「真的」在形式上做了什麼「懲罰」,事實上對此地的受害者和社會大眾來說,也只是無從稽查追蹤的虛應故事而已,於事無補。
運。因為如果真有佛教法庭,它很容易墮落,我們就會面對一些最貪贓枉法、最不道德的佛教徒。當有錢的、關係良好的人躍上檯面,最純潔虔誠的修行者可能會被犧牲,就如同發生在每一個民主系統裡的情況,這反而會在佛教徒當中產生不和諧。」
所謂「最純潔虔誠的修行者」就是每天都與女信徒合修雙身法,欺騙女信徒為即身成佛的快速修行道的喇嘛們;這些詭詞淡化了對犯戒作惡者後續的究責,還暗中把是非顛倒過來:對於作惡者完全不去責難、處理,而要求客觀的公平正義反而成了「墮落」「產生不和諧」,如此的發言,只是讓藏傳佛教性侵的喇嘛,躲在無法無天的「民主」中任逍遙。豈不是比說謊更令人寒心?
最荒唐的是索朗多吉秘書長說的:「嚴格來說,藏傳佛教不管什麼教派,出家人都不能做出姦淫之事。」可是根據達賴喇嘛著作《慈悲的力量》<有關西藏佛教裡女人的地位>的說法是:「另外曼達拉至尊瑜珈修行裡,男女共修是必要條件……與此類似的是,完整的檀城修到及於正(證)悟之境,只有在男女修道人相輔相成的修行才可達到,若是修道人為男性,他就需要一個刺激作為輔助,即從相反的性別而來,反之亦然。」而達賴這些說法則是根據他最崇仰的藏傳佛教祖師爺宗喀巴教導而說的,也是藏傳佛教四大派共通的根本教義,也是所有喇嘛們都不許、不願否定的祕密教義,否則藏傳佛教就再也不能稱為密宗了;因此,藏傳佛教無論是哪個派別,除非他不修瑜伽也不求妄想的「證悟」,否則出家的所有喇嘛們自始自終都要每天「做出姦淫之事」的,否則就是違背密
宗的三昧耶戒,就是持戒不清淨的出家人。社會大眾不禁要再次質疑:「藏傳假佛教在台的發言人,每次都要這樣說謊嗎?」
謊話連篇案例四:
這樣的說謊模式,並不會因為藏傳佛教政教單位的人士更迭、更換新的發言人而有所改變。2011年春天,當正覺教育基金會針對要揭發藏傳佛教真相,發起「保護台灣婦女」運動,當時新任的「達賴喇嘛西藏宗教基金會」董事長達瓦才仁接受中廣記者訪問而作回應時,依舊以「藏傳佛教修行法門不會強調雙修,受戒僧人更是絕對不允許。」老調重彈,當然藏傳佛教發言人說謊的傳統,也就一貫性的交接下來了。
緊接著2011年3 月2 日,警方執行「清樓專案」時,意外查獲外籍人士買春,而且買春的竟是尼泊爾籍的耐邁仁波切,而賣淫的則是一名年過四十的娼妓,警方偵訊後飭回。雖然這位耐邁仁波切自己事先脫下袈裟,變裝穿著牛仔褲行事,以避人耳目(可見穿或脫密宗的袈裟對他們並無不同意義)。
資料顯示這位耐邁仁波切1973年出生於西康,為佐欽貝瑪格桑仁波切所認證,確定前世為堪謙諾央仁波切-努謙彙杰益西-蓮華生大士座下二十五位得道證果的大修行人之一的化身。耐邁仁波切是藏傳佛教最重要的寺廟佐欽寺多年來栽培出來的首席大堪布,並為佛學院第一名畢業,受學弟子近千人,耐邁仁波切甚至是紅教六大寺之一的「佐欽寺」〔 佐欽熙日森 (吉祥獅子)五明佛學院首席大堪布〕以及台灣佐欽佛學會導師。
由於耐邁仁波切是直接被帶到分局作筆錄,事證確鑿,並且身分明確、資歷「顯赫」,以致原本高
謊話連篇案例五:
2011年11月14日,藏傳佛教貢噶仁千多杰仁波切(即台中聖德禪寺住持聖輪喇嘛)被舉報宗教性侵一案,由於檢調搜證愈益明確,進入司法偵訊程序。達賴喇嘛流亡政府的在台「官方」機構「達賴喇嘛西藏宗教基金會」董事長達瓦才仁被自由時報記者釘著追問,才又現身發言,卻仍然一本陳腔為此狡辯說:「藏傳佛教絕不允許僧人與女性有雙修的行為,在台灣,有很多打著『藏傳佛教』或『密宗』名目者,在外招搖撞騙,像雙修、淫人妻這種就是騙術,卻讓藏傳佛教遭受很大傷害,若修行者對所修法門有疑義,可向基金會求證,是否為正統藏傳佛教的傳承者。」以此推諉,為藏傳佛教脫罪。
達賴喇嘛西藏宗教基金會現任董事長達瓦才仁和前任董事長才嘉,以及彼「秘書長」索朗多吉一個鼻孔出氣,都是說:凡是犯戒性侵女性者是「打著『藏傳佛教』或『密宗』名目」並假「雙修」為藉口而從事。但是聖輪喇嘛是薩迦派哦巴支派法王祿頂堪仁波切親自授位傳法的「金剛阿闍黎」並親自認證賜名、舉辦坐床大典的「貢噶仁千多杰仁波切」確是事實,而這位貢噶仁千多杰仁波切性侵女信徒也的確是事實,那麼達賴基金會「發言人」達瓦才仁還要規避、抵賴個什麼呢?
達賴喇嘛在其著作《西藏佛教的修行道》中分明說道:「在無上瑜珈續中,即使是第一步的接受灌頂,都必須在男性和女性佛交抱的面前成辦。……此外,密續提到在圓滿次第的修行過程中,行者在到達某一個境界時,就要尋找一位異性同修,作為進一步證道的衝力。在這些 男女交合的情況中,如果有一方的證悟比較高,就能夠促成雙方同時解脫或證果。」而達賴這個說法則是宗本於他自幼即被教導的雙修法門,教導達賴的喇嘛老師們則是宗本於祖師宗喀巴在《廣論》裡的教導,那麼究竟是達瓦才仁背叛藏傳佛教根本教義,也背叛達賴喇嘛的開示,自作主張胡亂發言呢?還是為特定嫌犯脫罪而一時口不擇言的誑語?社會大眾不禁再次發出質疑:「藏傳假佛教在台的發言人,每次都要這樣說謊嗎?」
謊話連篇案例六:
根據自由亞洲電台2011年12月8日的報導:「達瓦才仁說,正覺舉出的內容,都只是經典上的記載,但歷史上幾乎看不到有哪個人能修行到這種境地。更重要的,經典上也明白地規定,出家受戒的僧人絕對不能如此修行,這必定違背戒律。」
然而藏傳佛教獨有的密續經典的三昧耶戒規定,喇嘛應該每天與明妃合修雙身法,否則即是犯戒。藏傳佛教祖師宗喀巴所著的《密宗道次第廣論》如是說:「第四灌頂後,將明妃手置弟子手,以自左手執彼二手,以右手持金剛(按:男性性器)置弟子頂。教云:『諸佛為此證,我將伊授汝。』謂以諸佛作證。『非他法成佛,此能淨三趣,是故汝與伊,終不應捨離。此是一切佛,無上明禁行,若愚者違越,不得上悉地。』」宗喀巴如此諄諄告誡受第四灌頂的喇嘛們:
達賴喇嘛西藏宗教基金會董事長達瓦才仁說:「若修行者對所修法門有疑義,可向基金會求證,是否為正統藏傳佛教的傳承者。」台灣社會大眾雖然善良質樸,卻不是可以長久欺矇的傻子。大家已經在眼見、耳聞,及自身親歷的社會事件當中,早已多所求證,心知肚明,藏傳佛教喇嘛性侵女性信徒都有近似的模式:
其次,被誘姦的對象都是對藏傳佛教一味盲信者,或是年輕貌美、身材姣好,或 是多金,身心軟弱的女性信徒。
再來,發生的場合都是在藏傳佛教的精舍內、佛像前,或者在床邊枕畔找得到「歡喜佛像」的處所。
然後,多是假借「加持」「修行」等名目下手,進行中還會告訴對方:「這是學密必要的過程」。
最後,若是遂行性侵還有可能以此催眠、或是要脅對方,以後還要持續關係,或是要求共同構陷更多其他女信徒加入。
達賴喇嘛公開教導雙身法的書籍,竟都同樣在明知自己的教義規定喇嘛們必須每天與女信徒雙修的情況下,卻還公然說謊。但這些招數如今都已用老了,此地的民眾早已心照不宣,顯示達賴喇嘛西藏宗教基金會的董事長或發言人,全都已經信用破產;但是預計他們未來在新的喇嘛性侵事件發生時,還會繼續說出同樣的謊言;雖然仍難免有執迷的個別信徒,和不知真相的少數民眾繼續聽信他們的謊言,以致仍不斷地有此類不幸事件發生,但是藏傳佛教發言人的謊言大家真的聽膩了,他們永遠是以偽善、遮掩、覆藏來代替坦承面對真相,永遠是以花言巧語、撇清轉移來代替正直公義,從來不想從自己邪淫的教義上面來撥亂反正。
台灣社會不需要這樣的公開謊言,來顛倒混淆此地原有的道德觀念和說話誠實的價值標準;我們期望藏傳佛教的偽裝能更公開被民眾了知,藏傳佛教雙身修法不再被相信對宗教修持有任何利益,使藏傳假佛教(喇嘛教)不再有這樣每次說謊的機會,台灣女性才不會再有被喇嘛性侵或誘姦的可能,台灣學佛的民眾才不會再被冒牌佛教—藏傳佛教喇嘛騙取財物、騙取寶貴的修行光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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