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15/07/12 08:00
(真心新聞網採訪組台北報導)假藏傳佛教四大教派奉持的《譚崔十四根本墮戒》,前四條「墮戒」的對象都是人,第五條雖說為「菩提心」,卻不是法義的討論,因為在譚崔密意中,「菩提心」、「蓮花液」都是男上師與女弟子雙修時產生的穢物,與佛法的修證全無關係,偏偏喇嘛教還故作神聖,戒相中明訂「不得捨棄」「否則犯戒」,真是無聊的事情。隨著進入第六條墮戒的評析,從字面上看似比較像在論義,實質內容將如何?請看原文:
第六條根本墮戒
原文:
第六根本墮戒,謂批評自宗教義或是他派教理。
於「自宗」「他派」間,譚崔千萬難
對於這第六條戒相本文,此處暫時不作處理,其原因並非在評析相關「教義」「教理」時有什麼遲疑或困難,而是界定「自宗」與「他派」時不容模糊,必須先處理。根據以往常見到的,假藏傳佛教四大教派在與人辨正法義時,其立場經常猶疑閃躲。就像蝙蝠那樣,若是遇見捕鼠人,牠就張開翅膀作飛禽狀;而當抓鳥的來了,牠卻斂翅裝作鼠輩。因此我們得等宗喀巴一輩譚崔行者,將所謂「自宗」「他派」界定清楚了,再來作評析。
原文:
對第六條墮戒,宗喀巴還是分「對象」「犯行」兩方面作「戒釋」,本段針對「對象」,而宗喀巴援引那波巴的解釋就又是一筆糊塗帳。那波巴說:「『自宗』是佛法弟子」,可是依據前文我們已經知道這位「黑行者」那波巴在行止上是履踐「裸形」的外道;在信念上他依止奉行的是,印度性力派滲入以後的左道密宗,本質上就是外道。因此,綜而論之,那波巴是沒有資格代表佛法劃分「自宗」,更沒有資格以「佛法弟子」自許;準此,那波巴界定「他派」也無法成立,因為以他身為外道的立場,「他派」有可能正是「佛法弟子」。總而言之,密宗以外道身分來論佛法「自宗」「他派」,或是以外道本質混充「佛法弟子」身分而為此,都只是魚目混珠,把論點愈弄愈模糊,無法釐清法義真面目。
出世哪有「更高法道」?
假藏傳佛教四大教派人士可能於此想作辯解,可是只要看那波巴的下一句說詞,便可以明瞭他們的確不懂佛法,實為外道的事實。那波巴說:「『教義教理』是指更高的出世之道法。」眾人皆知廣義的佛法可包括人、天善法,聲聞、緣覺二乘,以及大乘菩薩道等「五乘佛法」;前二者只屬於「世間法」,而可稱為「出世之道法」的正是聲聞、緣覺二乘菩提;大乘菩薩道則為「世出世間法」。這五乘佛法,其法義與解脫、智慧等的究竟殊勝,後後勝於前前。進一步分析,「出世」是指出三界,而三界外無法,出了三界都一樣入無餘涅槃,因此,「出世之道法」沒有什麼「更高的出世之道法」。即使聲聞、緣覺此二乘之間,也是世尊因眾生根器的不同而別別施設,二者無須分別高下,都是平等平等。
更何況,不論三乘菩提、五乘佛法乃至一切法,都是因為法界實相真心如來藏才得建立,今宗喀巴、那波巴等人完全不知不解真心如來藏是出生萬法的本源,也具體顯示「是法平等無有高下」的實相,更不知不解《大方廣佛華嚴經》中所說「心、佛及眾生,是三無差別」的意涵,因此妄想「更高的出世之道法」,可見所思所想絕不是佛法,而是又回到了外道的世間法中,無法以濫竽而充佛法「自宗」之數。或從另外的角度來理解,那波巴以「出世」為「更高的法道」,豈不正暴露了「譚崔法道」現前是離開了正統佛法後,回到「世間法」中打滾廝混之法道?則出世之「教義教理」顯然已不歸於那波巴等人的「自宗」,而那波巴、宗喀巴以及假藏傳佛教四大教派中人,皆為「非佛法弟子」的「他派」,其理明矣。
宗喀巴又引用那波巴的言說:「如果修行者批評於外道非佛弟子,大日如來將遠離此人。」這一句話亦易生淆訛,至少應分兩個部分來先後各作評析。首先從其前半句來看,那波巴似乎在暗示:「佛教」修行者不應該批評外道非佛弟子。然而事實上卻不能如此簡單籠統。固然古德有謂「佛法本無諍」,是指同屬實證者之間;但是面對外道法,義理偏邪行將惱害於眾生;或是依附佛教,淆訛正法誤導佛弟子時,大乘修行者決定不會袖手旁觀,或作鄉愿,定將依循佛囑,挺身而出以勇猛手段、菩薩道心行,摧破邪說導以正法,這正是 聖玄奘大師說的「若不摧邪,難以顯正」的意思。甚至世尊出世弘法,也經常不憚辛勞,一一踵隨外道六師足後,親至各大城,親自予以摧破並救度之。因此。那波巴假借「佛旨」不許學人批評「外道非佛弟子」的說法,是不正確的,當然那也是為了彼等另有用意而作的鋪陳,期望真正的佛弟子不對仿冒佛教的密宗加以評破,是故其說不足採信。
棄捨觀想,遠離「大日」
至於那波巴提到的「大日如來」,是密教信奉的「本尊」之主尊;有關於「大日如來」的一切,全出於密續,正統佛教經典皆不作「大日如來」的說法。蓋「大日」為「摩訶毗盧遮那」的意譯,「毗盧遮那」正是住此娑婆世界的法身佛,「盧舍那」為其報身佛,而「釋迦牟尼佛」為其應、化身,此一佛的法、報、化三身就此具足圓滿,不能另有法「身」。印度密教與假藏傳佛教四大教派一向喜作抄襲佛教之事,毗盧遮那(Vairocana),意為照耀,是光明遍照的意思,他們就依此而發明了「大日如來」,並將之移至其曼陀羅五方佛之中央,密教中人修本尊諸法時,自有相應的鬼神化現冒充為大日如來而感應之,其學者自己不知還信奉不疑。
為何「大日如來」絕不是佛教中之如來法身?因為「毗盧遮那」法身佛無形無相,不可能成為喇嘛教徒能「觀想」,甚至合而為一的「本尊」,更不可能以色身而與明妃、佛母擁抱交合樂空雙運;若謂彼以化身示現,而一個三千大千世界只須一佛教化,則此娑婆世界釋迦牟尼佛的千百億化身,忙波波地於此三千大千世界之內,到處化形示現度化眾生反成戲論,焉有此理?
因此,可想而知「大日如來」是喇嘛教盜法於佛教,又回頭擾亂於佛教的「盜亂佛法」施為,只合予以破斥,千萬不能盲信盲從。善根尚存而且明理之喇嘛教徒,聽聞本篇的破斥,當莫待「大日如來將遠離此人」,更應直接主動遠離「大日如來」,更應遠離為此「大日如來」搭台唱戲的假藏傳佛教四大派系。
原文:
雖然說,蓄意嘲笑於外道的錯誤知見,乃是錯誤的行為,但是把外道認為即是此戒的違犯對像來說的話,我也會感到不安。因此,讓我們進一步來分析應如何正確理解此戒。應依《根本墮戒深意論》裡所說來理解,應將「自宗教義體系」視為是真言乘,將「他派教理體系」視為是般若乘。或是說,此即顯示:如果嘲笑於此二法道中之任何一種,即犯此戒。因為《果得精髓概要》、《勝樂金剛密續蓮花度母論》、《世尊一切法教祈請儀軌》,與《密集金剛密續光明論》等中皆說:「若批評三乘法教……」,所謂批評,即是顯示以上所說道理。《紅怒尊曼陀羅儀軌》與《黑怒尊曼陀羅儀軌》等,所說法義道理相似。《金剛真實光明密續》亦明確的有:「批評自宗與他派教理體系」的批評字意。
搭台自演「乞丐趕廟公」的戲碼
本段原文中,開始先虛晃一招,說「蓄意嘲笑於外道的錯誤知見,乃是錯誤的行為」,事實上真正佛弟子在作法義辨正時,不會存有「蓄意嘲笑」的心理,只會站在導正知見和悲憫眾生的立場,破斥、導正而把法義釐清,對事、論理而不對人。宗喀巴此說其實代表著喇嘛教自身心虛,深怕有朝一日當面論義時,自己墮於負處而招人嘲笑,故先將反話正說,防衛性地禁制「嘲笑」。因此,其第二句便說:「把外道認為即是此戒的違犯對象」,他也會感到「不安」。宗喀巴這樣的說法,其實是把佛弟子對外道的摧邪顯正,認為不妥,應該要來一記回馬槍,戳向佛教正法,他才會「安心」。這樣一來,已經把假藏傳佛教四大教派,就是外道潛伏在佛門中「臥底」、隨時伺機來個「窩裡反」的事實,不打自招表明了出來。
果然,這個自以為聰明的宗喀巴,立刻露出狐狸尾巴,要跟大眾「進一步分析」他的歪理。他引據不知何人所造的《根本墮戒深意論》,刻意掀起佛門中的「假性內戰」。所謂「假性」是說,宗喀巴劃分的所謂「真言宗」,其事證無上瑜伽是譚崔性力外道法,不是佛法。話說從頭:宗喀巴在此大喇喇的表示:「應將『自宗教義體系』視為是『真言乘』,將『他派教理體系』視為是『般若乘』。」先解釋一下,喇嘛教人士經常將正統大乘佛法稱為「般若宗」,而將它們修習的譚崔外道法,以「真言宗」之名硬塞入佛門。各位請看,宗喀巴這一句暗渡陳倉的二分法,一下子就將譚崔邪法夾帶入佛法中,還和大乘法(彼所謂「般若宗」),平起並坐齊頭論道;眾人若是不察,一個不注意就會給他呼攏過去。其次,宗喀巴竟然把外道法劃分成「自宗教義體系」,而將大乘法及真藏傳佛教覺囊巴的如來藏妙法,都劃分成「他派教理體系」,在不知不覺之間,譚崔外道居然在佛門中喧賓奪主當家作主起來。這雖然只是假藏傳佛教自身內部的宣傳,但是不明就裡的喇嘛教徒眾,原本也是單純的佛教徒,就這樣被騙進「乞丐趕廟公」的藏傳假佛教當中了。
宗喀巴把鬧劇的舞台安排停當,便開始煞有介事地公然宣告:「如果嘲笑於此二法道中之任何一種,即犯此戒。」表面上似乎公平地對待兩方,但宗喀巴此說之目的,就是藉此搶據發言的制高點,給人以「若有犯者,我宗某人將各打四十大板」的印象,讀者往往就會不知不覺間被他洗腦而認為喇嘛教也是佛教,然而事實上這兩方是完全不對等的。佛教正法只會想悲憫救度眾生,而不會任意嘲笑;譚崔邪法理虛心怯,卻完全無法回應佛教正理的質問。這樣的「犯嘲笑戒」將如何成立?佛法如旃檀香,譚崔則是腥羶聚,宗喀巴還妄想將二者放在一起任人品頭論足,若非愚癡人,就是有心扭曲事實,殘害真理之人。
宗喀巴為了矯撐排場壯其聲勢,還特地將《果得精髓概要》、《勝樂金剛密續蓮花度母論》、《世尊一切法教祈請儀軌》、《密集金剛密續光明論》等一堆老王賣瓜的密續堆疊出來,卻指引出「若批評三乘法教……」這七個字來,含混夾帶「譚崔法教」於佛法中,又是書名比引文內容還長的鬧劇,以這樣顢頇打空包彈的態度作「戒釋」,實在令讀者搖頭無言。除此之外,他又列了《紅怒尊曼陀羅儀軌》、《黑怒尊曼陀羅儀軌》、《金剛真實光明密續》等三本密續,也都只為了用「大堆頭」的聲勢嚇人,指出或強調不許正統佛教「批評」他們而已。並不是真的具有引證價值。只是此處所稱說的「三乘菩提」,還有「自宗」與「他派」的明確意涵,還有待後文深入討論。
原文:
在《金剛傘蓋密續》裡有說:「不要排斥其他教義」,這種教導似乎只是談到了批評他方的一面而已。
從「高高舉起」到「輕輕放下」
我們相信藏文的表意,在語法結構、表達習慣上或許與中文會有些落差,也或許是宗喀巴每每故意要造成讀者在會意時的模糊,因此,有些譯文的敘述必須要小心閱讀,才不至於造成誤解。譬如這一小段,當宗喀巴在說「這種教導」,他指的並不是想當然爾從前一句順讀下來的《金剛傘蓋密續》裡「不要排斥」的意思;反而是要跳接上一段,從一大堆假古董中翻出來的「若批評(以譚崔為主的)三乘法教……」的意思。此所以前半句強調消極的「不要排斥」,後半句卻反而菲薄較強勢的「只談批評」,二者指涉內容不同故。宗喀巴把這一句看似輕描淡寫的兩面表述放在此處,其用意,一是要總結其「戒釋」第一分項「不要批評」的強勢禁制解說,二則是要總起下文,在「戒釋」的第二分項中轉化成比較軟調的「只要不排斥,就無過失」。換句話說,這一小段正是宗喀巴將第六條墮戒,從「高高舉起」到「輕輕放下」中間的「稍頓」動作。至於為何如此,以及其詳情如何,且看下回分解。 (採訪組報導)20150712
正覺教育基金會採訪組
轉載自正覺教育基金會全球資訊網http://foundation.enlighten.org.tw/trueheart/391
0 意見:
張貼留言
注意:只有此網誌的成員可以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