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15/08/22 08:00
第七條根本墮戒
原文:
第七根本墮戒,謂對未成熟有情開示宣說諸佛密要。
譚崔根本墮戒中的七條,在所有十四條墮戒中,也是宗喀巴非常下功夫作「戒釋」的一條。它佔的篇幅很大,在十四條中排「老三」,僅次於第一條和第十一條。這表示若非本條很重要,就是本條又有什麼見不得人的內幕,以致於宗喀巴都會習慣性的作一些遮掩迂迴。《易經》〈繫辭傳〉第十六章第二節有云:「……中心疑者其辭枝,吉人之辭寡,躁人之辭多,誣善之人其辭游……。」以古人的這些智慧來鑑照,我們不難瞭解,宗喀巴常把話語說得枝枝節節,看來毫無頭緒,東攀西扯,游移不定,謊話連篇,卻又說得那麼多,則他心中的猶疑焦躁不難想見。
為了在評析過程中不至於跟著他兜圈子、打啞迷,乃至於變成無的放矢,我們還是直接請出「爆料天王」陳健民上師,乾脆先把喇嘛教對於第七條墮戒,意圖掩蓋的所謂「諸佛密要」公開出來,以免使以下討論抓不到評論重點,甚至反而還會讓人以為本文是在「捕風捉影」。陳健民說:「此深法(本文譯為「諸佛密要」)即指雙運法。吾人對不知無上瑜伽部深法者,不可不候其機熟;對已知有無上瑜伽此法,而不生信心者,當努力勸化之。(註一)」一開頭便點明了本條墮戒規範的正是「樂空雙運」,也就是男女雙身修法,不允許對「未成熟」的眾生說清楚講明白。至於哪些人是「未成熟有情」,後文自分然分曉。
原文:
亦分兩點說:一、於何對象違犯過失?謂尚未成熟之有情,如《紅怒尊曼陀羅儀軌》、《黑怒尊曼陀羅儀軌》,與《果得精髓概要》裡所說:「開顯密意於諸非道器者」。亦如《金剛傘蓋密續》所說:「對缺福德者不應宣講真如法義」。有教言:所謂「尚未成熟之有情」,是指那些因為缺乏福德的緣故,以致心中等流尚未能夠接受譚崔密教灌頂儀式的學人而言。依此教故,《根本墮戒深意論》云:所謂無福之人,謂此類人聞於密意法義時,不能生起信解。
「譚崔」用什麼「道器」?
宗喀巴首先介紹本戒「犯戒的對象」,也就是所謂的「未成熟有情」,亦或是一堆密續中稱之為「非道器者」。(對於這樣一個簡單僅四個字的名相,宗喀巴竟搬出三本書來「對證」,似乎小題大作得離譜了。)講到「道器」,在佛法中若能不謗三寶、能正信佛教,具足並積累福德資糧,受三歸五戒,勤修戒定慧,得值遇善知識,信受其言教,發大心上求菩提、利樂眾生,像這樣的眾生基本上都堪為廣義的「道器」,堪能承受佛菩提道的「第一義諦」,待緣開發般若智慧,成為實義菩薩。
但是喇嘛教中的「道器」則有著不同的定義,因為他們所重的不是正信正統佛教的佛、法、僧三寶,他們要的是信受譚崔法教,並願意配合實修「無上瑜伽」男女雙身法的人,雖然宗喀巴在闡釋「三昧耶戒」時曾表示:「未具器者,不得傳與咒語及諸密法。(註二)」其中「未具器者」,指的是「未入密灌之灌頂壇受灌頂者」,但我們也不妨從已評論過的「六條墮戒」來反推,以更廣泛的角度來理解何者是其「道器」。因為譚崔戒律所規範者,必是喇嘛教所要求能堪受彼等之雙身合修法道者:
註二:陳健民著,徐芹庭編《曲肱齋全集》(一)P109普賢王如來佛教會1991.7.10出版精裝本
第1、 消極的說,不論上師幹了什麼「好事」,都不得大驚小怪。
積極的說,要無條件對上師百依百順。
第2、 消極的說,佛法內容以上師詮釋的為準。
積極的說,要努力遵照「譚崔密續」寶典。
第3、 消極的說,不可以為用明妃而爭風吃醋
積極的說,好妻女、姊妹要和好上師、金剛兄弟分享。
第4、 消極的說,不要荒廢的自己的生物性生殖本能。
積極的說,趕快找異性對象共修「無上瑜伽」好「利樂有情」。
第5、 消極的說,發起「譚崔菩提心」,好讓「愛念先行」。
積極的說,快練好相關「忍精術」,避免在淫修中「漏失菩提」。
第6、 對外來說,不要去招惹佛教正法人士。
第1、 消極的說,不論上師幹了什麼「好事」,都不得大驚小怪。
積極的說,要無條件對上師百依百順。
第2、 消極的說,佛法內容以上師詮釋的為準。
積極的說,要努力遵照「譚崔密續」寶典。
第3、 消極的說,不可以為用明妃而爭風吃醋
積極的說,好妻女、姊妹要和好上師、金剛兄弟分享。
第4、 消極的說,不要荒廢的自己的生物性生殖本能。
積極的說,趕快找異性對象共修「無上瑜伽」好「利樂有情」。
第5、 消極的說,發起「譚崔菩提心」,好讓「愛念先行」。
積極的說,快練好相關「忍精術」,避免在淫修中「漏失菩提」。
第6、 對外來說,不要去招惹佛教正法人士。
對內來說,大家各修各的不要互相譏評。
加上本條第七條墮戒所要求的,要守口如瓶,譚崔裡面見不得人的事,只能做不能說,千萬不要洩漏給外人或者還沒準備好要「共羞」的人知道。如果能做到以上這些重點,大概基本上也就堪為譚崔法教中的「道器」了。
「真如」?「假如」?還是「不如」?
關於宗喀巴所引《金剛傘蓋密續》中所說:「對缺福德者不應宣講真如法義」,此處必須加以辨正,以免產生淆訛。首先「真如法義」對喇嘛教來說,是完全不知不證的,譬如宗喀巴以及其徒孫達賴喇嘛等黃教中人,一向以否定第八識如來藏的立場,主張諸法「緣起性空」;而「緣起性空」只是由蘊處界所顯示的緣起生滅虛妄不實的世俗諦,哪裡有「真如法義」可說?其他紅、白、花各派,皆持自續派中觀而主張「第六識意識心」一念不生時即是真如;然而意識心夜夜斷滅,得靠另有不斷滅的第七、八識心,才能於第二天飽眠甦醒之後重新出生;意識心於一期生死捨報之後永斷不復存在,又怎能依此而建立「真如法義」?
「真如」者,「真」即是體性常住,性如金剛,恆而不壞,而且有其功德不斷運作而顯示其真實存在,不是虛妄想像的法;「如」就是對於六塵萬法境界,祂統統如如不動,是故具足真實與如如的自性;以上二者只有阿賴耶識心體才能成立,因為第八阿賴耶識永遠真實而如如,除了這個第八識真實心如來藏,沒有其他任何一法可以有「真如法義」可說。假藏佛教四大教派信受奉行的「譚崔法義」,都是以觀想所證的境界法,或是意識心的種種形貌當作是法界實相,自以為已證空性而說為真如,都是在蘊處界虛妄不實的法中以假作真,因此它們並沒有「真如法義」。喇嘛教中只有種種「假如法義」,或根本以是「不如法義」的戲論在自欺欺人。因此,宗喀巴說「不應宣講真如法義」是一句空話,他們既於「真如法義」完全無知,本就是「不夠格」宣講,而不是「不應」宣講。
那波巴指出有五種「未成熟有情」:「於勝法不渴望者、於瓶罐頂未成熟者、於密灌頂與慧灌頂未成滿者、犯根本墮戒未懺悔過失,以致退失者、於第四灌究竟灌頂畏其廣大深意而尚未成滿者。」然而,那波巴對於違犯對象的教理,並沒有細說。桑提巴則指出:「未受教者,謂無智者」,明確指向那些能知譚崔教義卻不能起信而缺乏「智慧」的學人。喇嘛教中說的真如或菩提心,時而此、時而彼,莫衷一是,東拉西扯盡是胡說,已於前文第五條墮戒之評析中論述過,此處暫不重複,只是要於此處提醒:喇嘛教譚崔行者,對於「真如法義」是什麼都不知不證,何來「開示宣說」或者不「開示宣說」之妄想?又是呼攏眾生的。
誰才「缺福」又「缺德」?
其次,《金剛傘蓋密續》中說:「對『缺福德者』不應宣講真如法義」,這個「缺福德」也是喇嘛教譚崔祖師依自己的妄想而定義,與事實大有落差;是因為大部分福德具足,尤其是正信三寶龍天護佑的佛弟子們,根本不會信受喇嘛教這樣低劣無智的「宗教」;或是甫一接觸,自然有擇法的智慧與「福德」迅即離開,不會被喇嘛教的邪法誤導;反而是「缺福德」的眾生,譬如早年西藏文盲農奴眾多,謀生困難,身心不得自在者,不得不落入喇嘛教政教合一的掌控箝制,盡其一生淪為假藏傳佛四大教派禁臠,永世當農奴,被權貴、喇嘛們予取予求、出離無門,這樣才是「缺福德」者。
更說即使是喇嘛教中既得利益之法王、活佛、上師、喇嘛,雖都自詡為「福德具足」者,其實亦是「缺德」而「享福」者,乃至得享過於「齊人之豔福」者;然而須知此等「享福」,其實是靠著宗教謊言詐騙以及高壓統治手段強取豪奪,乃至每用宗教性侵方式而去欺侵婦孺,公開自稱是慈悲而想要使被性侵的女性覺得幸福,正是令人痛心切齒之事;而宗喀巴乃至喇嘛教中諸師,反用來說嘴,怡然自得,直可謂寡廉鮮恥。殊不知此等「享福」,乃是「無智亦無德」地預先賒借彼等後後世已經漸在減損中的福報;待此一期報盡去至後世,因譚崔邪法共業而下墮,已不在話下;更可憐的是,無論彼等死後轉生去哪一道,都一定成為極度「缺福德」的可憐有情矣。所以《金剛傘蓋密續》所說:「對缺福德者不應宣講真如法義」,對於譚崔行者來說不啻是痴人夢中喃喃,全無實義,聽完笑笑就好。
宗喀巴又表示:(引文:「有教言」三字證據力不足,應是宗喀巴編造的假人頭,來暗中表達自己的意見。)所謂「尚未成熟之有情」,是「缺乏福德」者「心中等流」尚未能夠接受譚崔密教灌頂儀式。其中「心中等流」殆謂「等流心」。「等流」是平等流注相續不斷之義,意識與前五識任何一識俱起,同緣外境,發生了別作用時,順次生起五種心念:1.率爾心、2.尋求心、3.決定心、4.染淨心;而第5是染淨之心(善惡之心)相續,即叫作「等流心」(註三)。此處宗喀巴所言,只不過是要表示,他所謂的「尚未成熟之有情」,是對譚崔法教和實修,沒有「分別完成」(當然更不遑論生起「五別境心所法」乃至「心得決定」)罷了,卻刻意使用一般人覺得生澀的「唯識學名相」來故弄玄虛;事實上宗喀巴及密宗諸祖師對於唯識知見皆不證不知,甚至唯識相關名相如「等流果」「異熟果」「士用果」等等,居然都另解成為異於佛法之密語隱意,卻被平實導師公開釋義點破,令人忍俊不禁、失笑噴飯(註四),此處不及一一說明,有興趣深入研究者,可請閱平實導師破斥密宗巨著「狂密與真密」,便知其內容。
註三:于凌波著《唯識名相新釋》P131~P132新文豐出版公司2003年10月台一版二刷
註四:平實導師著《狂密與真密》〈第4輯〉P1084正智出版社有限公司2002年4月初版
宗喀巴之意,似乎認為那些「尚未成熟之有情」,對於聽聞譚崔法義後,「不能生起信解」是「因為缺乏福德的緣故」而頗不以為然。然而若就佛法來看,若有眾生對譚崔法教及其行門「生起信解」,那才真是佛法中「尚未成熟之有情」。不用說佛法三乘菩提,僅就人天善法、國法家規來說,以一般心理健全的正常社會人士觀之,若對喇嘛教譚崔外道邪法「生起信解」,真的會是「因為缺乏福德的緣故」,又「頭殼壞去」的「尚未成熟之有情」,才可能作的錯誤決定。
喇嘛教的「尚未成熟之有情癖」
若跳脫對法義的知見,從某些「特殊的角度」來觀察,假藏傳佛教四大教派中人,反而似乎有「尚未成熟之有情癖」。怎麼說呢?譬如宗喀巴認為譚崔必須有第四灌頂,由上師與自十二歲至二十歲等九位明妃「等至」,才能完成密宗即身成佛法門之灌頂與修證;前此的密灌,也要引「智慧滿十六」,即十六歲的實體明妃,甚至一次多達九人,甚至規定要有十二歲的小女孩,都是找「幼齒」的小女生,正是標準的身心「尚未成熟之有情」;正常人若了知這樣的內幕,必會認定喇嘛教都是心理變態才會如此實修雙身法。
總使對成人女性也一樣,君不見歷年來,喇嘛上師性侵女信徒之事,可謂時有所聞;如1994年,《西藏生死書》的作者,寧瑪派的索甲仁波切,在舊金山性侵女學員被告,後來賠了一千萬美元和解,如此作賤佛教資源(註五);2006年7月台灣比丘尼出面控訴,林喇仁波切對她強姦不遂的喇嘛性侵醜聞; 2007年4月台灣敦都仁波切,被指控假「雙修之名」逼姦女信徒。2012年一位Tempa Dargye喇嘛,遭指控對四名婦女進行強暴和性暴力行為而被法國警察逮捕,一名女子宣稱她被強暴時才九歲(註六)。從以上這些被稱為冰山一角的實例中可知,這些女性也是與上師的「性交意願」「尚未成熟之有情」,否則不會被稱為「強暴」,甚至被告上公堂。
最誇張的是,喇嘛們對於「尚未成熟」的小男生,甚至是即將登上法座的「尚未成熟之『活佛』」,也不放過。被達賴喇嘛親自認證的二世卡盧仁波切,2011年在法國脫下喇嘛服,自拍一支影片「卡盧仁波切的自白Confessions of Kalu Rinpoche」,坦承他還未成年時,在寺院求學的過程中,受到其它喇嘛性侵、以及他因此成為「問題少年」(喝酒、吸毒)的真實往事(註七)。被認證的「轉世活佛」都敢予以雞姦,這些喇嘛何止是「尚未成熟之有情」?更應該說是徹底「缺乏福德」的惡道眾生;這樣的「宗教」又教人如何「生起信解」?(採訪組報導)20150822
正覺教育基金會採訪組
轉載自正覺教育基金會全球資訊網http://foundation.enlighten.org.tw/trueheart/399
0 意見:
張貼留言
注意:只有此網誌的成員可以留言。